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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環境學系大學部」成立於民國七十七年,成立宗旨在於造就建設與保護海洋環境所需的規劃、

工程設計與管理方面人才。民國八十七年為更契合本系教學研究方向,改名為「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

此外本系為培育海洋專業人才,更於民國八十二年成立「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碩士班」,民國八十九年

成立「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博士班」,於一○九年學期開始招生「離岸風電海事工程碩士班」。

        本系的特色在結合海洋與近岸兩空間,就海洋環境管理體制、海洋工程技術、海洋環境污染與防治、

及海洋基礎科學(如海洋物理與化學、海洋地形與地質、及海洋生態系統等),各方面做綜合性及整體性的

考量,造就建設與保護海洋環境所需的規劃設計與管理方面的人才。

        因此,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除積極研究海洋環境的變遷、人為污染及其防治對策,同時亦探究發展

海洋工程技術與資源有效利用的技術與制度,以永續利用自然資源、提昇環境品質,建立一個健康的而

美麗的海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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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大學部教育目標(105年10月12日第149次教務會議通過)

1.具備基礎科學與技術知能:

培養學生對海洋環境及工程所需之基礎科學及專業技術,並具備精進海洋環境知能之研究能力。

2.兼備專業理論及實務技術之能力:

落實理論與實務並重,培育學生具備海洋基礎科學、海洋及海岸工程、海洋環境保育、海洋環境規劃與資訊之

相關專業理論,同時兼具實務操作及應用的能力。

3.具備尊重生命與環境之人文素養:

引導學生在工程教育的思維中,兼具有尊重生命及環境的態度,並強化其在社會、人文與哲學等廣泛之倫理與素養

4.兼備個人專業倫理與合群團結精神:

培養學生溝通、合作及領導之能力,激發其以團體力量解決問題之精神,同時強化學生對專業之倫理與道德感。

5.兼備獨立思考與創新思維:

培育學生獨立研究、思考、發掘問題並解決問題的能力,並在思考過程中,鼓勵同學以創新的思維面對問題。

6.兼備本土與國際視野:

培養學生對台灣海洋環境的認知及重視,並激勵學生積極吸取國外相關知能,以拓展其國際視野與素養。

 

本系大學部學生畢業時應具備之核心能力

1.具有科學、工程及資訊應用的基本知識與能力

2.應用基本理論、程式語言及相關專業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3.具有主動積極的做事態度、溝通協調及表達的能力

4.具有獨立思考與創新的能力

5.具有國際視野及學術交流能力

與海洋科學學院教育目標相關性(本連結歡迎點入閱讀)

與海洋科學學院核心能力相關性(本連結歡迎點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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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碩士班教育目標(105年10月12日第149次教務會議通過)

1.具備精進科學研究及技術創新能力:

培養學生具備海洋環境及工程相關領域之專業研究知能,並兼具理論精進、技術創新之能力。

2.兼備個人獨立作業與合群團結精神:

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及研究的能力,同時注重學生溝通合作、團隊領導、專業倫理之素養。

3.兼備本土與國際視野:

引導學生對台灣海洋環境知研究及關注,並激勵學生積極吸取國外相關知能、接觸國際學術交流,以拓展其

國際視野與素養。

 

本系碩士班學生畢業時應具備之核心能力

1.海洋及海岸工程組應具有海洋環境工程及產業技術等相關知識及應用

2.海洋環境保育組應具有海洋環境監測、保育技術與計算分析能力及應用

3.海洋環境規劃管理及資訊組應具有環境系統分析、地理資訊系統及海岸規劃管理相關知識及應用

碩士班教育目標與海洋科學學院教育目標相關性(本連結歡迎點入閱讀)

碩士班核心能力與海洋科學學院核心能力相關性(本連結歡迎點入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