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碩士班&離岸風電海事工程碩士班甄試入學審查評分原則
一、審查(50%)評分項目及配分比例:
項目 |
配分比例 |
在校表現 |
70% |
研究潛能 |
30% |
二、面試(50%)評分項目及配分比例:
項目 |
配分比例 |
專業知識 |
60% |
報考動機及應對 |
30% |
儀態 |
10% |
三、總成績=審查成績 *50%+ 面試成績 *50% 。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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