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磐誠獎學金申請(碩博士班)
申請截止日:112/10/19(四)中午12:00前備齊文件送系辦甄選,「學生證影本」、「身分證影本」、「教授推薦函」非系上內部甄選階段必繳文件,可於系上甄選結果確認後,經系辦通知再補繳。
-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110學年度起在學之本系碩博士班學生(僅限本國學生,且不含延修生與在職生)。
- 原則上每學期發放2名,每名發給獎學金2萬元。
- 本獎學金遴選辦法:
- 以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及操性成績為遴選依據,平均成績皆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惟家境清寒學生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亦可申請。
- 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者,或同一學年未獲得其他獎學金、公費符合資格者優先。
- 學業成績相同時,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先。
- 獎學金額度及暑期實習機會
- 獎學金額度:經審查之獲選者,每名新台幣2萬元整。
- 暑期實習機會:甲方將視當年度需求提供實習機會,獲選者優先至甲方參加暑期實習生遴選作業(仍須依甲方申請格式提供相關資料並通過甲方主管面試),暑期實習期間,提供實習津貼。
- 申請檢附文件
- 申請表乙份(如表一)
- 上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碩、博士班或大學)乙份
-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家境清寒證明文件)
- 其他注意事項
- 申請人於申請期間或獲選後,若因休學、退學等理由離校,甲方將不予給付獎學金。
- 獲選者之申請文件內容如與事實不符,將取消獲選資格。
- 獲獎者必須參加甲方舉辦之頒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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