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Top

<公告>本校109學年度學士班大三下學期學生申辦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事宜

申請期間:110年2月1日(星期一)~2月22日(星期一)。

申請資格:

1.大三學生,表現優異。

2.申請時需繳交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各一份;經本系甄選通過者,取得本系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

3.預研生錄取名額以不超過該學年度該碩士班招生總名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4.取得預研生資格者,必須於大四上參加碩士班甄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申請方式

請填妥申請表單,經導師、系主任簽核後,連同系規定應繳資料一併送交擬申請之系辦公室辦理。

申請五學年學碩士優點:

1.學士班期間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可申請抵免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但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內,則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2.預研生可優先參加暑期海外實習活動。

3.預研生可提早進入研究室進行研究工作,加快碩士班畢業時程。

4.具有優先取得獎學金之資格。

依據「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研究生獎學金發放辦法」規定,以取得「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中之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之資格入學者為優先發放對象。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