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學生就讀三年級下學期 或四年級上學期申辦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事宜
申請期間:115年8月3日(星期一)~9月4日(星期五)。
申請資格:
1.學士班學生就讀三年級下學期或四年級上學期,表現優異。
2.申請時需繳交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各一份;經本系甄選通過者,取得本系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
3.預研生錄取本碩士班之名額,包含於當學年度碩士班之招生名額中。
4.取得預研生資格者,必須於規定修業年限內(不含延長修業)取得學士學位,並於畢業當學年度參加本系之碩士班甄試或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申請方式:
請填妥申請表單,經導師簽核後,連同系規定應繳資料一併送交擬申請之系辦公室辦理。
申請五學年學碩士優點:
1.學士班期間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可申請抵免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但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內,則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2.預研生可提早進入研究室進行研究工作,加快碩士班畢業時程。
3.具有優先取得獎學金之資格。
依據「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研究生獎學金發放辦法」規定,以取得「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中之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之資格入學者為優先發放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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