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離岸風電海事工程碩士班招生考試審查評分原則
碩士班別 |
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離岸風電海事工程碩士班 |
考試組別 | (無分組) (海工及離岸風電領域聯合招生) |
考試項目 |
一、筆試:【佔50%】 二、審查【佔50%】 下列2項審查評分項目相加為100%: 2、研究潛能 (研究報告、論文、專刊或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
成績 計算方式 |
◎ 工程數學成績*50%+審查成績*50%。 |
◎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附註 |
※筆試科目前"*"表該科目得使用計算器(廠牌、功能不拘); "#"表不可使用計算機。 部份或全部筆試科目試題以英文命題。 |
系所聯絡 資訊 |
※電話:(07)5252000轉5060 ※Email:lily1027@mail.nsysu.edu.tw ※網址:http://maev.nsys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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