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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碩士班招生考試審查評分原則

 

  碩士班別  

   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碩士班                                                            

考試組別

甲組(海工及離岸風電領域聯合招生)

考試項目

一、筆試:【佔50%】
    #工程數學

二、審查【佔50%】

下列2項審查評分項目相加為100%:
1、在校表現 (大學歷年成績單、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

2、研究潛能 (研究報告、論文、專刊或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成績 

 計算方式

◎ 工程數學成績*50%+審查成績*50%。

◎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考試組別

乙組(海洋環境保育組)

考試項目

一、筆試:【佔50%】
    #環境科學

二、審查【佔50%】

下列2項審查評分項目相加為100%:
1、在校表現 (大學歷年成績單、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

2、研究潛能 (研究報告、論文、專刊或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成績

計算方式

◎ 環境科學成績*50%+審查成績*50%。

◎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考試組別

丙組(海洋環境規劃管理及資訊組)

考試項目

一、筆試:【佔50%】
   *統計學

二、審查【佔50%】

下列2項審查評分項目相加為100%:
1、在校表現 (大學歷年成績單、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

2、研究潛能 (研究報告、論文、專刊或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成績

計算方式

◎ 統計學成績*50%+審查成績*50%。

◎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審查】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附註

※筆試科目前"*"表該科目得使用計算器(廠牌、功能不拘);              

"#"表不可使用計算機。

部份或全部筆試科目試題以英文命題。

  系所聯絡

資訊

※電話:(07)5252000轉5060

※Email:lily1027@mail.nsysu.edu.tw

※網址:http://maev.nsy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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