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教育部「學海惜珠」-選送清寒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申請簡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2月10日臺教文(三)字第1020174318C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持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構開立有效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補助證明之本校學士、碩士生及符合本校出國研修獎助辦法資格者。
三、申請期間:自今(103)年2月10日(一)起至2月27日(四)止,備妥相關申請文件送至本處學生交流組(行政大樓2004室)。
四、出國期限:最遲應於104年10月31日前啟程出國。
五、審查方式:由本處彙整提校內審查委員會進行初審後,薦送教育部進行複審。
六、相關表格請至本校首頁或本處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承辦單位:國際事務處
承 辦 人:湯鈞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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