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年度學生赴大陸、港、澳地區大學(機構)研修獎助申請簡章
轉知國際處來文:
主旨:檢送102 年度學生赴大陸、港、澳地區大學(機構)研修獎助申請簡章乙份(如附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學生週知。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出國研修方式及期限:
(一)符合本校出國研修獎助辦法之學士、碩士生。
(二)以雙聯學位、短期研修、交換、專業實習為研修方式。
(三)最遲於103年2月28日前啟程出國。
三、研修機構:列名教育部所編「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之學校。
四、請於今(102)年4月22日(一)至4月29日(一)備妥表件資料向本處提出申請,相關表格請至本校首頁或本處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五、隨函檢附申請簡章乙份。
承辦單位:國際事務處
承 辦 人:黃聖芳
主旨:檢送102 年度學生赴大陸、港、澳地區大學(機構)研修獎助申請簡章乙份(如附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學生週知。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出國研修方式及期限:
(一)符合本校出國研修獎助辦法之學士、碩士生。
(二)以雙聯學位、短期研修、交換、專業實習為研修方式。
(三)最遲於103年2月28日前啟程出國。
三、研修機構:列名教育部所編「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之學校。
四、請於今(102)年4月22日(一)至4月29日(一)備妥表件資料向本處提出申請,相關表格請至本校首頁或本處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五、隨函檢附申請簡章乙份。
承辦單位:國際事務處
承 辦 人:黃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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