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文化部辦理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相關申請資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2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175555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國人對東南亞文化、歷史、社會發展之深度認識,訂定「文化部辦理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自即日起徵件至108年12月20日止(郵戳為憑),請公告並轉知所屬、鼓勵踴躍申請。詳情請參考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
三、本案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陳小姐,電話: 02-8512-6718,電子郵件:sea@mo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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