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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寒假住宿申請暨下學期住宿及退宿申請作業

       國立中山大學  學生事務處 公告

主旨:公告105學年度寒假住宿申請暨下學期住宿、退宿申請作業。

公告事項:

壹、105學年度寒假住宿申請

  一、申請資格:本校住宿學生均可申請(申請105學年下學期退宿及非住宿生不可以申請)。

  二、申請方式:全期住宿採網路申請方式,短期住宿採人工紙本登記。

  三、申請時間:105年12月1日上午9起至12月21日下午5時

  四、申請程序及繳費規定:

(一)全期住宿:請於申請時間內自行上網連結本校學務處網頁-->點選『網路申辦系統(通辦網)-->學生宿舍申請。

                已完成寒假住宿申請者,請於106年1月5日起自行上網連結總務處出納組列印繳費單,並於106年1月15日前完成繳費

(二)短期住宿:申請短期住宿者,請於106年1月4日上午9時起,親至宿服中心登記並列印繳費單,完成繳費程序後,再持繳費收據及流程單至各服務站辦理進住。

  五、寒假住宿收費:(以下費用均包含水電費)

   (一) 全期住宿收費:

翠亨A、B、C、E、F棟及武嶺一村、二村、四村:2100元,武嶺三村:3300元。

翠亨H棟、L棟:1800元,翠亨D棟、G棟:3000元,國際村:4300元。

   (二) 短期住宿收費:

翠亨A、B、C、E、F棟及武嶺一、二、四村:每日150元,武嶺三村:每日220元。

翠亨H棟、L棟:每日120元,翠亨D棟、G棟:每日200元,國際村:每日300元。

  六、注意事項:

   (一) 已申請寒假住宿同學如欲取消申請者,請於學期結束前親至宿舍服務中心辦理取消,寒假開始後不再受理

   (二) 為確保住宿同學權益與安全,凡未申請寒假住宿(或未繳費)之同學,將取消寒假期間門禁系統進出權限,並請在106年1月15日下午5時前離開宿舍;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安排、保管,宿舍服務中心不負保管責任

   (三) 寒假住宿不實施集中住宿,無須搬遷床位,即住宿原床位。

   (四) 寒假離校返家期間,請住宿同學緊閉宿舍門窗,關閉(拔掉)所有電源及緊閉水龍頭。

   (五) 春節期間(除夕前一日(1/26)至大年初五(2/1))宿舍關閉,除外籍生及僑生集中住宿於L棟、武嶺一村及國際村外,其餘住宿同學不得留宿。

   (六) 未申請寒假住宿之同學,自106年2月18日上午9時起開放可返回宿舍。

貳、105學年度下學期住宿及退宿申請

  一、「未住宿同學」申請住宿資格:目前未住宿的本校學生,均可申請下學期住宿。

  二、申請退宿資格:105學年度下學期不想續住之大一、大二、碩二以上及博士班學生

三、申請時間:105年12月1日上午9起至12月21下午5時

四、申請、作業方式:

 (一) 申請下學期退宿未申請者視同下學期續住,確定要退宿同學,請於公告申請時間內連結本校學務處網頁-->點選『網路申辦系統(通辦網)』-->學生宿舍申請,並於106年1月15日下午5時前完成退宿手續。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辦退宿者,不再受理退宿申請。

 (二) 「未住宿同學」申請下學期住宿(已住宿同學請勿申請):請於公告申請時間內連結本校學務處網頁-->點選『網路申辦系統(通辦網)』-->學生宿舍申請。寢室分配名單將於105年12月23日前公布(若床位不足時以抽籤方式決定,公布時間以實際作業時間為準)。

五、注意事項:

   (一) 申請退宿同學,請於規定期限內上網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如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辦退宿者,即視同願意續住104學年度下學期。

   (二) 上學期已住宿本校宿舍,而下學期仍要續住者,不必再上網申請住宿。

   (三) 105學年度經由抽籤作業中籤(或候補中籤)之住宿學生,除休(退)學或畢業離校外,105學年度下學期不可以申請退宿。

                                      學務處宿舍服務中心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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