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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系<中山大學學生參與外國語文測驗獎勵>開放申請

►申請期限:105.10.24 ~ 105.11.02 (不接受提早及延遲交件)

►申請文件:請備妥「中山大學學生獎助外國語文測驗」獎助申請表、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語言測驗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及英文姓名證件(語言測驗成績證明上所載姓名為中文者免繳此項),獎助申請表經系所主任及院長核章後,送至外文系辨理。

►注意事項:本獎勵金僅供大學部同學申請,若遇超額申請時,優先獎助大學部一、二年級學生,並依考試日期先後順序補助。因現行法規規定,學校不得以中央補助款作為陸生獎助學金,故陸生不列入此獎勵申請資格。

►參考資料:請見附件之[國立中山大學學生參與外國語文測驗獎勵辦法]及獎勵申請表。
►聯絡人:外文系 戴助理;分 機: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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