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4學年度學士班學生申辦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事宜
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五學年學碩士申請
申請期間:105年2月1日(星期一)至2月26日(星期五)。
申請資格:
1.大三學生,表現優異。
2.申請時需繳交大學歷年成績單、教師推薦信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各一份;經本系甄選通過者,取得本系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
3.本系預研生錄取名額以不超過該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總名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4.取得預研生資格者,必須於大四上參加碩士班甄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申請方式:
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表單、或直接下載附件申請書,經導師、系主任簽核後,連同各系規定應繳資料一併送交擬申請之系辦公室辦理。
申請五學年學碩士優點:
1.學士班期間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可申請抵免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但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內,則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2.預研生可優先參加暑期海外實習活動。
3.預研生可提早進入研究室進行研究工作,加快碩士班畢業時程。
4.具有優先取得獎學金之資格。
依據「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生獎學金發放細則」規定,以取得「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中之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之資格入學者為優先發放對象,
本系評分方式如下,以總分高低依序排名,發放名額以當年度公告為主。(105學年度入學之正式碩士生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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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權重 |
評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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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至大三 成績 |
30% |
大一至大三平均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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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一(大四) 成績 |
30% |
兩學期須至少需修6門以上研究所課程,取分數高的前六科平均 修五門者為五科平均*0.95 修四門者為四科平均*0.9以此類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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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發表 及專利 |
25% |
以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及國內外專利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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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
15% |
如招生宣導或對系上有貢獻之其他事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