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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含碩專班)研究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公告

依據:本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

公告事項:
一、申請時間:105年2月1日(星期一)至5日(星期五),適逢春節順延至2月15日(星期一)
截止。

二、申請程序:

(一)擬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即日起可至教務處網頁下載或逕
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填申請書。

(二)持填妥之申請書先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具學業成績資料。

(三)於期限前(2/15)將申請書連同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函、歷年成績單及系所指定繳交之
資料送達擬逕修讀博士學位系所提出申請。

三、申請結果將於教務處網頁公告,通過者自104學年度第2學期起開始修讀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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