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新修訂「國立中山大學菩提樹廣場周邊各場地借用與管理要點」
說明:
本次要點修訂內容摘要如下:
一、本要點所規範之場地包含菩提樹下廣場、理工長廊、社管長廊與國父銅
像廣場。
二、週一至週五的非例假日期間禁止在菩提樹下廣場、理工長廊及社管長廊
辦理動態活動。以上所稱動態活動係指跑步、追逐嬉戲、營隊闖關、團康遊戲等容易造
成碰撞或喧嘩吵鬧之活動。
三、國父銅像廣場禁止使用擴音設備或辦理動態活動。
四、借用單位在活動前後及活動期間應負責維護場地秩序,避免喧嘩吵鬧;
除中午12時10分至13時外,禁止使用任何形式之擴音設備。
五、新增違反本要點規定之罰則。借用單位違反本要點規定,經管理單位勸
導無效後,管理單位得立即停止其場地使用權,並由管理單位停止其未來借用場地之權
利,自違規日起算一年。
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
承 辦 人:游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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