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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含碩專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相關事宜

說明:
一、申請時間:104年8月3日(星期ㄧ)至8月7日(星期五)止。
二、申請學生請依本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於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書、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函、歷年成績單及名次等相關資料,送擬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系、所提出申請。
三、申請書上之學業成績請申請人至教務處註冊組由承辦人填寫。
四、核定名單預定於9月上旬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五、「本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與「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請至教務處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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