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申辦就學貸款相關事宜
說明:
一、申請資格: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已婚者為配偶)合計之家庭年所得總
額。(由學校彙整申貸資料,送至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進行審查。)
(1)A級:114萬元(含)以下者,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
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2)B級:逾114~120萬元(含)者,須繳交就學貸款切結書(繳付半額利
息用),始可申貸。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半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
負擔,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半額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3)C級:逾120萬元者,不具申貸資格。惟家中如有二位子女同時就讀高中
職以上學校,且繳交就學貸款切結書(繳付全額利息用)及家中另一位就學子女的學生
證影印本後,仍可申貸。貸款利息不予補貼,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
息。
二、學校申請時間:104年8月3日~9月8日下午4時止。
三、銀行對保時間:
(1)不貸學分費者:104年8月18日~9月8日。
(2)需貸學分費者:104年10月26日~11月4日。
四、貸款項目、需繳交申貸資料等相關事宜請參閱附件。
五、承辦人及聯絡電話:
(1)生輔組:陳淑卿小姐。聯絡電話:(07)5252000轉2909。
(2)出納組:吳秀娥小姐。聯絡電話:(07)5252000轉2323。
(3)高雄銀行前金分行:鄧碧玉小姐。聯絡電話:(07)2863358轉13。
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
承 辦 人:陳淑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