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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學士班學生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自2月2日(星期五)起接受申請

五年學碩公文來了~!!

主旨:本(103)學年度學士班學生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自2月2日(星期五)起接受申請,請依說明惠辦甄選作業,請 查照。

說明:
一、申請學生申請書經所屬學系導師、系主任核章後,須於 貴系(所)所訂截止日前送件。
二、貴系(所)依所訂「五學年學、碩士學位」甄選辦法進行審查,審核結果最遲請於3月10日前公告,並通知學生;另請將錄取名單加蓋系所章戳後送教務處註冊組存查。


*******海工系截止收件日期 3月3日,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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