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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勵志獎學金申請

申請對象為大學二年級(含)以上在校學士生(不含碩、博士生),請欲申請同學備齊文件於107年10月17日(三)中午12:30前送系辦甄選,申請表中系主任簽章部份,待系推薦後再送系主任簽章。

 

一、宗旨: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秉持公益性工程與科技財團法人的使命,為鼓勵及協助弱勢家庭且有心向學之工程相關科系大學、科技院校學生,特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的對象及資格:以國內大專院校資訊、土木、水利、交通及相關科系(所)之經濟弱勢且品學兼優之全日制大學二年級(含)以上在校學士生(不含碩、博士生)。

三、獎學金金額:每名新台幣叁萬元整。

四、評選方式:由各學校系所導師推薦,並由該系複核(如推薦表),將推薦結果送本司核定。(本司保有審核之權利)

五、申請所需文件:

      (一)勵志獎學金申請表乙份(附件)。

      (二)前一年內至少有一學期平均成績80分以上成績單正本乙份。

      (三)受推薦同學以領有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者為優先,如無法取得前述證明,則由導師(老師)出具觀察說明。

      (四)若文件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視為無效申請,且申請文件概不退還。另如有與本辦法規定事項不符者,本工程司得取消申請資格。

六、獲獎學生之通知及公告:經審核獲選之學生,本公司將以專函通知。

七、獎學金之頒發:預計於每年12月前本工程司發文告知,並將獎學金金額匯入獲獎的同學指定帳戶且將奬狀一併寄送予獲獎同學。若獲獎同學未於規定期間內提供匯款帳號,逾期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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